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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水行政执法完美体育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3-10 06:45浏览次数:642

  完美体育为提高公众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会理市水利局梳理了一起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进行普法宣传。

  2024年3月2日,会理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在开展水资源管理检查时发现,城北街道办事处某居民正在打机井。经执法人员核实,该居民家里已接通自来水,打机井拟用于生产用水,未办理审批手续。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同时对案发现场拍照取证,最终核实2024年3月2日,该居民未经批准擅自在家门口违规打井一口,深40米,井口直径0.3米,计划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

  经全面查清认定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鉴于该居民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并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会理市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五十三条、《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暨整治地下机井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五点规定完美体育,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要求2024年3月7日前回填机井。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取水许可作为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协调平衡水资源供求关系,实现水资源持续利用的重要行政管理措施。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分配、优化调度、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完美体育,才能保障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会理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季节性、区域性和工程性缺水等问题十分突出。会理市水利局及时制止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规范了取水行为,使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完美体育、有偿使用制度、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等理念深入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完美体育,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以及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完美体育,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暨整治地下机井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全市范围内除解决人畜安全饮水外严禁打机井。确因村民(居民)解决安全饮水需要而打机井的,在征得影响范围内农户及其他取水用户同意且不影响其他公共设施安全的情况下,由村民申请,经所在地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办同意后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取用浅层地下水。打井时需村委会(社区)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并将过程影像资料留底备查。机井使用前需安装水表,村组按月抄表、按季报所在乡(镇)、街道办按年汇总报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地下水使用量及用途。需要报废的机井,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村委会(社区)核实后报乡(镇)、街道办备案,每年年底乡(镇)、街道办将报废机井情况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负责核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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